个人所得税的赡养老人只能填报一个吗?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有好几位老人需要赡养,不太清楚在填报赡养老人这一项时,是不是只能填一个老人的信息,还是可以把需要赡养的老人都填上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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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面,并不是只能填报一个被赡养人。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纳税人按照规定标准扣除一定金额的政策。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少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被赡养人,都可以进行填报,没有数量限制。 但是,关于扣除的金额,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2000元。如果是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所以,在填报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所有符合条件的被赡养人信息,在扣除金额上按照规定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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