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几天可以解除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有段时间没发工资了,我心里很不安,不知道工资拖欠到什么程度我就可以和公司解除合同,想问下法律规定工资拖欠几天我就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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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工资拖欠多久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天数。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工资。 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哪怕只是拖欠了一天,从理论上讲,劳动者就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劳动者最好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拖欠工资的原因,并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合理期限来解决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并且在劳动者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劳动者就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总之,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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