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另一方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我和对方有纠纷,对方自行去做了鉴定,我对这个鉴定结果不太信任,也不知道靠不靠谱。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呢?具体该怎么做呢?
展开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另一方通常是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下面为你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自行委托鉴定。自行委托鉴定是指在没有经过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机构指定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自己找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种鉴定有一定的自主性,但在司法程序中,其证明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也就是说,另一方要申请重新鉴定,需要有证据或者合理的理由来反驳之前的鉴定意见。 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被认为是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呢?比如,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这就好比让一个没有医学资质的人去做医疗鉴定,那结果肯定是不可靠的。又或者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像鉴定过程中没有遵循规定的操作流程,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还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比如所依据的数据不真实、不完整等。 当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上情况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申请合理,就会准许重新鉴定;如果认为理由不充分,可能会驳回申请。 在申请重新鉴定时,要注意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重新鉴定可能会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所以在决定申请之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总之,一方自行委托作出的鉴定,另一方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