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法院的判决书可以判一缓一吗?
我有个案子在外地法院审理,听说有判一缓一这种判决方式,不 太确定外地法院有没有权力这样判。我就想了解下外地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能不能给出判一缓一这样的判决结果,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呀?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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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判一缓一在法律上是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宣告缓刑一年。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关于外地法院是否可以作出判一缓一的判决,答案是可以的。法院的审判权是统一行使的,不受地域限制。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任何法院都有权作出缓刑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也就是说,不管是本地法院还是外地法院,只要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的是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法院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宣告缓刑。所以外地法院完全有可能作出判一缓一这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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