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是否可以转回老家?


外地社保是可以转回老家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一下社保转移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操作要点。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同时,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对于社保转移,您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操作。第一步,在原参保地(外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这些凭证是您社保缴费情况的重要记录,是转移社保的基础材料。 第二步,您回到老家后,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从外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条件后,会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 第三步,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同意接收函后,会办理好各项转移手续,包括划转您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部分统筹基金等,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 第四步,老家的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的资金和信息后,会为您办理社保关系的续接手续,将您在外地缴纳的社保记录与本地的社保记录合并。这样,您在外地缴纳的社保就成功转回老家了,缴费年限也会累计计算。 此外,医保关系的转移也类似。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