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十一年的欠款还能起诉追讨吗

有一笔欠款已经二十一年了,一直没要回来。我现在想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追回来,又担心时间过去这么久,是不是不能起诉了。想了解一下,这种二十一年的欠款到底还可不可以起诉追讨呢?
展开 view-more
  • #欠款起诉
  • #诉讼时效
  • #债权债务
  • #证据收集
  • #起诉要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二十一年的欠款是可以起诉追讨的。首先来了解一下诉讼时效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一个时间限制 。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是谁的时候开始计算。 虽然一般诉讼时效是三年,但如果在这二十一年间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那么欠款还是有可能通过起诉追回来的。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像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债,或者债务人自愿履行了部分债务,这些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 另外,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为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或者其他不是因为债权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行使权利,那么这个期间也会相应延长。不过要注意,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存在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 在起诉二十一年前的欠款时,有几个要点需要注意。第一是证据的保存和搜集,要尽可能多的收集和这笔欠款有关的证据,像借款协议、还款计划、收据、转账记录、催款通知等,这些证据能帮助证明借款和欠款的事实。第二要关注诉讼时效,要确保自己的诉讼是在有效的时效内提起。第三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在起诉前得知道被告确切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住址等,如果获取不到这些信息,可能需要寻求法律援助来确定怎么正确起诉被告。第四是管辖法院的选择,一般可以选择在欠款人的所在地或者债权人自己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 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