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交养老保险后可以自己再多交一些吗?
我现在所在的单位给我交了养老保险,我想着以后养老能多一份保障,就想自己再多交点。但我不知道这样行不行,会不会有什么限制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地方,想了解下单位交了养老保险后我能不能自己再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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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后,通常是可以自己再多交一些的,不过存在不同的方式和规定。 首先要明白,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这几个部分。基本养老保险是大家最常见的,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障基本的养老生活。企业年金主要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但不是所有单位都有。个人养老金则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 如果您想在单位缴纳的基础上再多交,一种方式是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您可以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然后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之后往这个账户缴费投资等。交了个人养老金后,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相应的费用,等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时,就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另外,如果您所在单位有企业年金制度,您也可以参与其中。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一方协商确定。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到了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时,就可以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总之,单位交了养老保险后,您可以通过参与个人养老金或者企业年金(若单位有相关制度)等方式再多交一些,为自己的养老增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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