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可以为零吗?为什么?
我打算注册一家公司,在了解实收资本这一块时,不太清楚实收资本能不能为零。我想知道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实收资本是否可以是零,背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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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是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在一定情况下,实收资本是可以为零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这一改变意味着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也就是说,股东不需要在公司设立时就实际缴纳全部出资,甚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暂不缴纳出资,这就可能导致公司在设立初期实收资本为零。 比如,甲、乙两人打算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公司章程中约定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认缴60万元,乙认缴40万元,但出资时间为公司成立后的5年内。在公司刚成立时,甲和乙未实际缴纳出资,那么此时公司的实收资本就是零。 不过,虽然实收资本可以为零,但股东仍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和金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实收资本为零的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的信誉和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在商业活动中,合作伙伴可能会根据公司的实收资本情况来评估公司的实力和信用。如果实收资本长期为零,可能会让合作伙伴对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稳定性产生疑虑,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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