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偷着打赏主播家长可以要回吗


熊孩子偷着打赏主播,家长是否能要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不太能清楚地明白自己行为的后果,在法律上不具备独立进行一些民事活动的能力。根据《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四条也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所以,八周岁以下的孩子打赏主播,不管打赏了多少金额,家长都有权要回。 其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意味着他们可以进行一些和自己年龄、智力相符合的民事活动。比如,一个十岁的孩子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个小文具,这种行为是有效的。但如果打赏主播的数额较大,和他们的年龄、智力不相符,并且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者没有追认这个打赏行为,那么家长是可以要回的。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不过,家长要回打赏的钱财时,需要提供客观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孩子打赏是没有经过家长同意的。要是孩子是拿着父母的手机打赏的,证明起来可能就比较困难;如果孩子是用自己的零用钱打赏的,通常父母就不可以追回。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法律规定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施部分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追认。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一般是父母等近亲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