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打赏主播,民法典能提供什么帮助?


首先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虽然没有针对熊孩子打赏主播这一具体情境做明确规定,但它对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应条款。 在法律上,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就是说,八周岁以下的熊孩子打赏主播的行为是无效的,父母或监护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行为并追回打赏款项。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这意味着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打赏主播,如果未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这个行为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法定代理人不追认,那打赏行为就无效,同样可以要求撤销行为并追回款项。相关法律条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另外,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中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想追回孩子打赏主播的钱,首先可以和孩子沟通,了解具体情况。接着尝试与平台或主播联系,说明情况要求退款。要是沟通无果,还可以保留相关证据,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解决。 相关概念: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限制,只具有部分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同意或追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