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情况构成劳动关系?
我入职了一家公司,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不确定自己和公司算不算是劳动关系。我每天按时上下班,接受公司管理,公司也给我发工资。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还有哪些情况能构成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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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劳动者要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而用人单位则要给劳动者支付报酬,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成立的组织,比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也就是说,劳动者要听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安排,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且能从单位拿到工资等报酬。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在一家餐厅工作,服务员提供的服务就是餐厅业务的一部分。 比如,小张在一家工厂工作,工厂给小张安排工作任务,规定工作时间和纪律,小张按照要求完成工作,工厂按月给小张发工资,那么小张和工厂之间就构成劳动关系。另外,如果小王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接受超市的管理,按照超市的营业时间上班,超市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也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综合考虑以上这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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