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是不是提供了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

我给一家公司干活,付出了劳动,但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太确定这种情况下,我和公司是不是就一定构成劳动关系呢?我想了解一下认定劳动关系有啥标准,单纯提供劳动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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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然而,并非只要提供了劳动就一定构成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例如,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还有一些个人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动的一方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获取报酬,但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判断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仅依据是否提供了劳动,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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