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务合同就一定是劳务关系吗?
我和公司签了劳务合同,但工作中感觉和劳动关系没太大区别,公司也按劳动关系的模式管理我。我想知道签了劳务合同就必然是劳务关系吗,这两者判断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呢?
展开


签了劳务合同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得先了解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出劳动力干活,另一方给钱。而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其管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和保障等。 判断双方是否为劳务关系,不能仅仅依据合同的名称。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也就是说,即便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如果双方实际履行的权利义务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比如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内容是单位业务的一部分等,那么实际上可能构成劳动关系。所以,在判断双方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时,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权利义务履行情况,而不能单纯看合同的名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