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后父母的出资费用还能拿到吗?


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父母能否拿回出资费用的问题,需要分多种情况来进行判断。 首先,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假如是一方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买房,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小两口的,那么这笔出资通常就被看作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在离婚时,这笔出资一般不能要求对方返还。比如,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出资买了一套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这套房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父母也不能以出资为由要求女方返还出资费用。 其次,若为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这种情况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房子一般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由夫妻按份共有。离婚时,父母的出资通常也是按照各自子女所占份额来处理,很难要求拿回全部出资费用。例如,男女双方父母婚前分别出资30万和20万买房,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若没有其他约定,离婚时房子可能按照3:2的比例分割,父母的出资就对应在各自子女的份额里。 再者,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借款性质,父母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出资费用。比如,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有借条等证据证明是借款,那么离婚时父母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这笔出资。 最后,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同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父母出资部分一般按照各自出资比例由夫妻按份共有。离婚时,如果父母的出资是借款,可要求夫妻偿还;如果是赠与,通常不能要求返还。比如,婚后双方父母都出资了,没有明确是赠与还是借款,离婚时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之后父母能证明是借款,就可以要求夫妻偿还。 总之,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后能否拿回出资费用,关键要看出资的时间、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以及是否有明确的约定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父母出资时最好明确出资性质,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