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和自己不在一个户口本是否可以进行个税扣除?

我父母和我没在一个户口本上,我听说赡养父母能进行个税扣除,可我不确定这种情况行不行。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来说,不在一个户口本会不会影响我申请赡养父母的个税扣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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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税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个税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项,主要是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年满 60 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说,判断能否进行赡养老人的个税扣除,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律意义上的赡养关系,而不是看户口本是否在一起。户口本只是一种户籍管理的证明文件,它并不决定赡养关系的成立与否。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以,即使父母和自己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只要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即父母年满 60 岁,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个税扣除。在申报时,纳税人需要留存相关资料备查,但并不需要提供户口本作为证明赡养关系的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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