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结婚能否由一方父母申请婚姻无效?
我和对象结婚后,才发现我俩属于近亲关系。现在我父母知道了这件事,他们想申请我们的婚姻无效。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近亲结婚的情况下,一方父母有权利申请婚姻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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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近亲结婚是否可以由一方父母申请婚姻无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明确什么是近亲结婚以及婚姻无效的概念。近亲结婚是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结婚行为。而婚姻无效是指婚姻关系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自始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其中,“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就涵盖了近亲结婚的情况。 关于谁有权申请婚姻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一方父母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所以在近亲结婚的情形下,一方父母是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并且要准备好能够证明双方存在近亲关系的相关证据,例如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证据来作出是否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一旦法院判决婚姻无效,那么这段婚姻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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