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事人在案件未审理完结时可以会见法官吗?

我有个案子还没审理完,心里一直不踏实,就想着能不能去见见法官,了解下情况。但又怕这样做不符合规定,不知道会不会对案子有不好的影响。所以想问问,当事人在案件没审理完的时候到底能不能会见法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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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案件未审理完结时是可以会见法官的,但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及相关的司法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目的在于确保司法的公正、公平和廉洁。这些规定保障当事人有正当的途径与法官沟通案件相关事宜,但同时严禁当事人通过不正当的方式干扰法官的独立审判。正常情况下,当事人如果因为案件审理有合理的问题或者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等,可以通过法院规定的程序来会见法官。例如,当事人可以提前联系法院的立案庭或者主审法官的书记员,说明会见的事由和目的,经安排后在法院指定的场所、时间进行会见。 然而,如果当事人试图通过贿赂、威胁、人情关系等不正当手段去会见法官,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断和审理,这是被严格禁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法官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接受不正当利益而影响案件审理,也会触犯相应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所以,当事人在未审理完结时会见法官本身是可以的,但必须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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