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约定固定收益?


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约定固定收益,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它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对于普通合伙企业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并且,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这意味着普通合伙企业强调合伙人之间要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如果约定某一合伙人享受固定收益,而不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这种约定可能被认定为违背了普通合伙企业的基本特征和法律规定,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因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本质就是合伙人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固定收益的约定打破了这种平衡。 而对于有限合伙企业,情况有所不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表明,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是可以通过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获取固定收益的。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其他合伙人及债权人的利益,通常是有效的。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其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所以在收益分配上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 综上所述,普通合伙企业一般不能约定固定收益,而有限合伙企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约定有限合伙人获得固定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