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先打离婚官司后支付律师费吗?

我打算打离婚官司,但目前资金比较紧张,没办法一下子拿出律师费。我想了解下,在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能不能先让律师帮我打官司,等官司结束之后再支付律师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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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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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实践中,先打离婚官司后支付律师费这种情况是存在可能性的,它涉及到一种收费模式,即风险代理。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风险代理,通俗来讲,就是委托人和律师约定,在案件达到特定的结果后,委托人才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律师费。如果案件没有达到约定的结果,那么委托人可能就不需要支付或者只需支付少量的律师费。这种模式对于那些当下资金不充裕的当事人来说,是比较有吸引力的。 不过,风险代理并不是适用于所有的案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从这条规定来看,离婚案件一般是不允许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但这里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通常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诉求,比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如果仅就解除婚姻关系这一诉求而言,是不能进行风险代理的。然而,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部分,在符合一定条件下,还是有可能和律师协商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 也就是说,如果您的离婚官司中主要争议点在于财产分割,并且您和律师经过充分沟通,律师愿意接受这种方式,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详细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先打官司后按照财产分割的结果来支付律师费。合同中会明确约定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收费比例、支付时间等重要内容,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除了风险代理之外,还有一种方式叫做分期支付律师费。您可以和律师事务所协商,在打官司的不同阶段分别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而不是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这种方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您的资金压力。 总之,虽然法律对离婚案件的风险代理有一定限制,但在财产分割方面仍有协商的空间。您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充分沟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您的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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