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下班后先回宿舍再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我在单位附近有宿舍,平常下班就住宿舍。但周末我会回家,上次周末下班后我先回宿舍拿了点东西,然后在回家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受伤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想了解下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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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班后先回宿舍再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涉及到“上下班途中”这个关键概念。一般来说,“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对于下班后先回宿舍再回家这种情况,如果宿舍是单位安排的员工临时居住场所,而家是员工长期固定的居住地,并且回宿舍拿东西等行为是为回家做合理准备,属于正常生活所需,在合理时间内完成这一系列行程,那么这个过程可被视为“上下班途中”。 比如,员工在下班后直接回宿舍取一些生活用品后就立即回家,没有绕路去其他无关地方,而且时间上也符合正常下班回家的范围,这种情况下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员工回宿舍后停留了很长时间,或者中途去做了与回家无关的事情,比如去娱乐场所玩耍后再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就可能不符合“上下班途中”的条件。 同时,还需要考虑事故责任。只有在事故中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也就是对方负主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情况下,才满足认定工伤的条件。 如果职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 相关概念: 上下班途中:指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 合理时间:包括正常下班时间以及因合理原因耽搁后的时间,例如在回宿舍拿东西这种正常生活需求行为所花费的时间。 合理路线:通常是符合日常习惯和常理的路线,没有明显绕路去做与回家无关事情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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