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养老金能不能提前取出来?

我交了几年养老金,现在遇到点经济困难,想把养老金提前取出来应急。不知道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养老金是否可以提前取出来呢?要是能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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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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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一般是为了保障人们在退休后能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而设立的,通常情况下不能提前支取,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是可以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养老金分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而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不能提前取,不过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可以支取:一是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二是参保人出国(境)定居,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是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对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按照《企业年金办法》《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等规定,只有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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