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后应当在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协议?
我刚入职一家新公司,但是到现在还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协议。我不太清楚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规,也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入职后到底应该在什么时候签订劳动协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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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里的“入职之日”就是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第一天,从这一天起,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比如,小张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到某公司上班,那么按照法律要求,该公司至迟应在2025年1月31日前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上述例子中,若公司到2025年2月1日还未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5年2月1日起,公司就需要每月向小张支付双倍工资,直到签订劳动合同为止,但最多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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