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是否能被征用?
我家的地被划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可最近政府说要征用这块地。我不太清楚永久基本农田能不能被征用,这关系到我家的生计,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种征用是否合法,我该如何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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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基本农田是可以被征用的,但有着严格的条件和程序。永久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它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稳定供应至关重要,所以法律对其保护力度极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这表明只有在特定的、符合国家利益的重大项目下,且无法找到其他替代方案时,才可以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征用。 如果要征用永久基本农田,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需要进行相关的规划调整和审批。其次,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并且要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此外,还需要依法给予合理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所以,当面临永久基本农田被征用的情况时,要查看是否有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以及征用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如果对征用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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