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性格差异大,生活里矛盾不断,感觉日子过不下去了。想知道就因为性格不合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呢?主要想了解法律上对于这种以性格不合起诉离婚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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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由法院来进行审理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虽然法律并没有把性格不合明确列为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但如果因为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也会准予离婚。不过在实际案件中,仅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没有其他法定离婚情形辅助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在一审通常不会轻易判决离婚,因为法院要谨慎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真的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比如在一些案例中,夫妻双方性格差异极大,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导致长期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这种情况经过法院综合判断,认为感情确已破裂,就可能判决离婚。总之,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相关概念: 起诉离婚: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行为 。 夫妻感情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再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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