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押的房产公安机关还能查封吗?
我有套房子之前抵押给了别人,最近听说公安机关可能会因为一些事情来查封房产。我不太清楚,已经抵押出去的房产,公安机关是不是还能进行查封呢?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我很担心自己的房子会有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法律层面,已抵押的房产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查封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抵押和查封这两个概念。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你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别人在你还不上钱的时候可以处理房子来拿回欠款。 而查封是司法机关对财产进行限制处分的一种措施。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防止涉案财产被转移、隐匿等,有权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二条规定,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这里的涉案财物并没有排除已抵押的房产。也就是说,即使房产已经抵押出去了,如果该房产与案件有关,公安机关依然可以对其进行查封。 不过,查封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设定抵押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这意味着,当房产被依法处置时,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就该房产的变价款优先受偿,之后才会对剩余款项进行其他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