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理破产清算后可以进行预重整吗

我有个朋友的公司被受理破产清算,他不甘心公司就这么没了,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进行预重整,主要想了解预重整在这种情形下是否有法律依据、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怎么操作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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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申请重整的,不适用预重整程序 。预重整是在重整程序启动前,主要债权人、出资人、债务人、重整投资人等主体在人民法院主导下通过协商谈判,预先就重组关键条款达成共识、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主要内容制作预重整方案,并取得一定比例利害关系人同意的程序。 虽然法律规定在受理破产清算且未宣告破产前申请重整不适用预重整程序,但如果企业在受理破产清算之前,符合一定情形是可以适用预重整程序的。例如,产业规模庞大,占据行业龙头或重要地位,对地区经济发展和金融秩序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大型企业;或者企业及所在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挽救价值;企业具有基本自主谈判能力;债务人、主要债权人均有重整意愿;重整可行性尚需进一步明确等情况 。 此外,债务人可以提出预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债务人未明确表示反对的,人民法院也可以适用预重整程序。债务人应当书面承诺接受预重整程序中预重整管理人的调查和监督,履行预重整相关义务 。总之,受理破产清算后能否预重整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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