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怀孕了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但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法律对男方在女方孕期的离婚请求进行了限制。《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因为怀孕期间的女性处于特殊生理状态,需要特殊的照顾和保护,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和胎儿的权益。 如果是女方提出起诉离婚,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会受理的。女方作为原告,只要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比如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起诉离婚的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该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等,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而对于男方来说,在女方怀孕期间原则上不能起诉离婚,但存在特殊情况,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比如女方有重大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男方就可以在女方孕期起诉离婚 。另外,即使不存在女方重大过错情形,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等特殊情况,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时,也会依法审理。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