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可以起诉离婚吗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不太好,心里很纠结,不知道在孕期这个特殊阶段能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要是起诉了法院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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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首先要知道,在女方怀孕期间,法律对男方提出离婚有一定限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意味着,女方在孕期是有权主动起诉离婚的。 而法院对于离婚诉讼的判决,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话,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说,孕期女方能起诉离婚,但最终法院是否判决离婚,要看是否能证明夫妻感情达到破裂的程度。即便处于孕期,如果能提供充足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反之,若证据不足,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 ,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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