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欠款是在被告地起诉还是原告地起诉?

我有个合同欠款的事儿,对方一直拖着不还钱。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不清楚该在我自己所在地起诉,还是要到被告那边去起诉。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规定来讲,我到底该在哪个地方起诉对方来追讨欠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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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同欠款纠纷中,关于起诉地的确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选择起诉的法院。这是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双方事先商量好出问题了在哪个法院解决,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就是有效的。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就是他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就是他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这里的法院有管辖权。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言,被告住所地就是该法人或组织登记注册的地址。 合同履行地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外,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也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既可以在自己所在地(如果符合合同履行地等相关条件)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在选择起诉地时,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比如哪个地方起诉更方便自己参加诉讼、获取证据等。 相关概念: 被告住所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注册的地址。 经常居住地:公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合同履行地:根据不同合同履行情况确定,如借款合同中银行转款证明对应的银行所在地、贷款方所在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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