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款能在自己居住地起诉吗

我有笔欠款一直要不回来,打算起诉对方。我不太清楚起诉地点的规定,想知道我能不能就在自己现在住的地方起诉对方呢?主要就是想弄明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自己居住地起诉,什么情况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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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欠款是否可以在自己的居住地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欠款人的经常居住地在您所在的本地,即便他的户籍不在此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这种情况下,原告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的。 其次,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原告可以按照约定,向约定的法院起诉。 另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且符合相应条件时,由原告住所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这些特殊情况一般与普通欠款纠纷关联性不大。 在实际决定是否能在自己居住地起诉时,要综合判断上述情况。而且起诉前要注意收集好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明确管辖法院后,撰写好诉状并提交给法院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追讨欠款的权益。 相关概念: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住所地:对于公民来说,一般是指其户籍所在地;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说,是指该法人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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