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能构成累犯吗,累犯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首先来探讨缓刑是否能构成累犯这个问题。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也就是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由于原判刑罚并未实际执行,不符合“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这一构成累犯的条件。所以,从法律规定上来说,缓刑是不能构成累犯的。 接下来看看累犯的认定条件。一般累犯的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前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前后罪中有一个是过失犯罪,就不构成累犯。比如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如果一个人先犯了交通肇事罪,之后又犯了故意的盗窃罪,这种情况就不构成累犯。 第二,前后罪都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罪所判刑罚低于有期徒刑,如拘役、管制等,也不构成累犯。 第三,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这里的“刑罚执行完毕”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不包括附加刑。 特别累犯的认定条件是:犯罪主体实施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特定犯罪。并且不受前后罪判处刑罚种类以及时间间隔的限制。 总之,了解缓刑与累犯的关系以及累犯的认定条件,对于准确判断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