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赠与的财产是否可以反悔?
我之前答应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与给亲戚,还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有些后悔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答应赠与的这套房子,还能不能反悔不给了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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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答应赠与的财产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这涉及到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来说,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这里的“权利转移”,对于动产而言,通常是指交付;对于不动产,比如房屋,则是指办理过户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如果赠与的是动产且还未交付,或者是不动产还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原则上可以反悔。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就不能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了;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比如为了救灾捐赠财物等,赠与人也不能随意反悔。 此外,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所以,答应赠与财产后是否能反悔,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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