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产证可以延期么?
我买了房子,但是最近因为一些个人事务缠身,实在抽不出时间去办房产证,就想知道能不能晚点再办。另外,延期办理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具体有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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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延期的,但也存在一定限制和风险。 从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3日内申请登记。不过在实际生活中,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购房者必须在某个特定时间内完成房产证的办理。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设完成的房屋项目,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使用之日算起满90个法定工作日;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涵盖标的物是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楼或商业建筑等已竣工房屋项目,那么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开始计算,需等待90个法定工作日方可进行房产证的办理工作,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在这个期限内延期办理。 然而,延期办理房产证是存在风险的。房产证是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定凭证,若不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在法律上仍归开发商,这可能导致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而且在出现法律纠纷时,没有房产证将难以获得司法保护。此外,如果房产资料在期间遗失或开发商撤出市场,补充材料将会变得复杂,对后续办理证件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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