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用其他方式也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跟公司有点纠纷,想维权,但没合同心里没底。我平时有工作证、考勤记录这些东西,不知道能不能靠这些来证明我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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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咱们要明白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支付报酬这样一种关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不遵守这个规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权益就无法保障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工资转账记录,上面能显示是公司给你发的工资;或者你有公司发的工作证,上面有你的名字、公司的信息;再或者有考勤记录,不管是纸质的还是电子的,这些都能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还有,要是有同事愿意为你作证,那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所以,没签劳动合同不用过于担心,只要你能收集到上述这些相关证据,就可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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