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后可以去公证吗
我之前请人代书了一份遗嘱,现在有点担心它的效力问题,听说公证后的遗嘱效力比较高,就想问问代书遗嘱之后还能不能去公证呀?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办理流程这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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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后是可以去公证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代书遗嘱,简单讲就是因为遗嘱人没办法自己书写,所以口述内容,委托别人帮忙写的遗嘱。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且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还要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只要代书遗嘱本身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不影响后续去办理公证。而且公证之后的遗嘱,在效力方面往往是比较高的。 在办理公证的时候,要注意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场。这是因为《公证法》明确规定了,继承类公证须由当事人亲自出席。 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一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像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还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是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也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不过遗嘱人得在申请表上签名。 相关概念: 代书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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