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查询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我涉及一起案件,现在有关部门要查询我的储蓄存款,我不太清楚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力。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能不能查询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和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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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查询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的,但需要符合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强调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才可以查询。 通常,有权查询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主体主要是司法机关和特定的行政机关。比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等目的,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储蓄存款。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税务机关等特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为了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等,也可以依法查询纳税人等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不过,这些机关在查询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等,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收到符合规定的法律文书后,应当予以配合查询。否则,随意查询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行为是违法的,可能会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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