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之间能否相互使用医保卡?
我家里人最近生病,手头钱不够,我就想用我的医保卡给他们买药看病,但是又担心这样做不合规。我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亲人之间到底能不能相互使用医保卡呢?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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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医保卡是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重要凭证,一般情况下,亲人之间不可以相互使用医保卡。 医保卡的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它是与特定的参保人身份绑定的。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这意味着医保卡只能由参保人本人使用。 如果亲人之间相互使用医保卡,可能会被认定为骗保行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不过,在一些地区已经开展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试点工作。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但这种家庭共济也是在符合规定和办理手续的前提下进行的,并非随意相互使用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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