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收据可以用于报销和做账吗?

我公司最近收到一些业务往来的收据,不知道这些收据能不能用来报销费用,在财务上能不能当作正规凭证来做账,很担心如果用了不合适的凭证会带来财务和税务上的问题,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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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据报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收据是否可以报销和做账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概念。报销,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因工作等原因支出费用后,从公司或单位拿回相应款项的过程。做账,则是企业按照一定的会计方法和原则,将各项经济业务记录下来,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般情况下,收据能否用于报销和做账,要分不同的情形来看。如果是符合规定的财政票据类收据,是可以报销和做账的。财政票据是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依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这类收据是合法的财务收支凭证,企业可以将其作为报销和做账的依据。例如,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学费、考试费等,开具的就是财政票据类收据。 然而,对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如果只是普通的收据,通常不能直接用于报销和做账。因为普通收据无法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取得正规发票,才能进行报销和做账。比如,企业采购办公用品,就需要销售方开具发票,而不是简单的收据。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收款收据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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