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盗窃四千元是否能判拘役?
我是累犯,之前有过犯罪记录,这次不小心又盗窃了四千元。我想知道,就我这种情况,法院会不会判我拘役啊?我挺担心的,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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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看盗窃罪以及拘役的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盗窃四千元,通常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从这个条文来看,一般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的。 然而,因为是累犯,情况就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对于累犯,通常会从重处罚。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对累犯判处拘役,但在司法实践中,考虑到累犯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一般会倾向于判处有期徒刑而不是拘役。不过,最终的判决结果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包括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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