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累犯是否不能判决拘役?
我之前因为盗窃坐过牢,现在又因为盗窃被抓了。我听说累犯处罚会重些,想知道这次如果被判刑,有没有可能只判拘役呢?还是说累犯就一定不能判拘役?我很担心自己的量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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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盗窃累犯是否能判决拘役,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累犯”这个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简单来说,就是之前犯过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满释放或赦免后的五年内又犯了应该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就属于累犯。 对于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法律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没有明确禁止对盗窃累犯判处拘役。如果盗窃累犯所犯的盗窃罪情节相对较轻,比如盗窃数额刚达到较大标准,且具有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那么理论上也存在被判处拘役的可能性。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累犯体现出犯罪分子较高的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所以盗窃累犯被判处拘役的情况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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