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离婚抚养费可以再次起诉吗?

我和前妻离婚时,协议约定了抚养费金额。但现在孩子上学费用增加,生活成本也变高了,之前的抚养费根本不够用。我想让前妻多给点抚养费,不知道能不能再次起诉,这种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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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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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民法典中离婚抚养费能否再次起诉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抚养费的基本概念。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为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所支付的款项。它保障了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的基本生活和成长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就为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提供了法律依据。 那么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呢?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一是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成本增加,原定的抚养费数额已经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比如原来每月 1000 元的抚养费,在几年前能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开销,但现在由于物价上涨,同样的金额已经无法保障孩子的正常生活。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例如孩子突然患了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者进入私立学校学习,学费和相关费用大幅增加。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因失业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恶化,无法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首先会审查是否存在需要变更抚养费的法定情形,同时会考量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如果确实存在合理的理由,且不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承担增加的费用,法院通常会支持增加抚养费的诉求。但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抚养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经济困难,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可能不会支持。 综上所述,在民法典框架下,离婚抚养费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只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通过合法的途径,就有可能实现抚养费的合理变更,以更好地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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