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赠与后后悔了是否有权收回?

我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了亲戚,可赠与后我有点后悔了。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把这套已经赠与出去的房产收回来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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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房产赠与后是否有权收回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房产赠与”这一概念。房产赠与指的是房屋所有权人自愿把自己的房屋无偿送给他人,他人也愿意接受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这种行为需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等一系列步骤来完成。 从法律规定来看,赠与行为在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所说的“权利转移”,对于房产而言,通常是以办理房产过户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在房产还没有过户到受赠人名下之前,赠与人原则上是可以反悔并撤销赠与的。这是因为在权利未转移时,赠与行为还没有完全完成,赠与人有权改变自己的决定。 然而,一旦房产已经完成过户登记,产权转移到了受赠人名下,情况就变得复杂一些了。不过,法律也并非完全不允许赠与人收回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了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几种法定情形: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这些情况下,即使房产已经过户,赠与人也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另外,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就是说,即便房产还未过户,赠与人也不能随意反悔撤销赠与。比如,某企业承诺向灾区捐赠房产用于建设救灾安置点,并且签订了相关合同,这种情况下企业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综上所述,房产赠与后是否有权收回,要根据房产是否已经过户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等因素来判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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