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司法划扣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我的银行账户里的钱被司法划扣了,我完全不知情。我觉得这个划扣可能存在问题,我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涉及到什么需要被划扣钱的案件。我想知道这笔被划扣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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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被司法划扣的钱能否要回来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司法划扣的含义。司法划扣,指的是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职权,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将被执行人账户内的资金划转到指定账户的行为。 司法划扣通常是在执行程序中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司法划扣是基于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书和法定程序进行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要回的。 不过,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被划扣的钱是有可能要回来的。其一,如果划扣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例如法院未按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就进行划扣,或者划扣的金额超出了法律文书确定的范围,这种情况下,被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其二,若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比如原判决、裁定被再审改判,那么基于该错误法律文书所进行的划扣就失去了依据。此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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