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是否还能重新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后,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这意味着,如果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在协议离婚后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这里的“欺诈”,通俗来讲,就是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财产分割决定。比如,一方隐瞒了自己名下的部分存款、房产等财产,导致另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割协议。而“胁迫”则是指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比如,一方威胁另一方,如果不按照自己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签字,就会伤害其家人。 另外,如果离婚后发现还有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未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当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自己财产权益的行为时,也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不过,要注意的是,请求重新分割财产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而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总之,协议离婚后若存在法定情形,是可以重新分割财产的,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合法的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