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的时候,父母给了一笔陪嫁钱。现在我和丈夫因为一些事闹得不太好,我担心这笔陪嫁钱的归属问题。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看,陪嫁钱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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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陪嫁钱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通常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在结婚前,女方还未与男方建立夫妻关系,这笔陪嫁钱可看作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陪嫁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陪嫁钱是在结婚登记后给的,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若女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这笔陪嫁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赠与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陪嫁钱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陪嫁钱是赠与女方个人的,比如通过书面赠与协议等方式,那么这笔陪嫁钱就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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