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永康缴了定金购房是否可以退?
我在永康看中了一套房子,已经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我想知道之前交的购房定金还能不能退,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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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康缴了定金购房后能否退还定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单纯的反悔,不想继续履行购房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 但要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像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等,使得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那么开发商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如果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例如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比如突然出台新的购房政策,购房者不再具备购房资格,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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