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报销完了还能找政府申请大病救助吗?
我之前看病花了不少钱,已经进行了二次报销。但后续可能还得有一些治疗费用,经济压力还是很大。我想问问,在已经完成二次报销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再向政府申请大病救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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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完了是否还可以找政府申请大病救助,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二次报销和大病救助的概念。二次报销,通常指的是城乡居民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费用达到一定额度时,还能进行第二次报销,这其实是一种补充性的医保报销方式。而大病救助则是政府为了帮助那些患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人群,减轻他们因高额医疗费用带来的负担而设立的一项救助制度。从政策上来说,只要符合大病救助的条件,即便已经进行了二次报销,也是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的。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医疗救助的对象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一般来说,申请大病救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患有当地规定的重大疾病,比如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二是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达到一定数额,并且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所以,如果您在二次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较高,使得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同时又符合当地大病救助所规定的疾病范围等条件,那么您就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等相关机构提出大病救助申请。申请时,通常需要提交一些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民政部门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就会给予相应的救助。但不同地区的大病救助政策可能会存在差异,具体的申请条件、流程和救助标准,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医保部门,以确保准确了解并顺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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