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钱不还对应刑法第几条?
我之前借钱给一个朋友,现在到了还款时间,他却耍赖不还钱。我想了解下,这种别人不还钱的情况在刑法里是怎么规定的,对应刑法的哪一条,看看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让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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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单纯的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并不直接涉及刑法条文。民事纠纷通常是平等主体之间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上产生的争议,比如借款合同纠纷等。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然而,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借款时就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款后,借款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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