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付款后是否可以退?


在购买期房并付款后,是否可以退房是许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从不同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白,期房通常指的是在建、尚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购房者付款后,就与开发商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 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有关于退房的明确约定,那么当约定的退房条件成就时,购房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退房。比如合同中规定,如果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好相关产权证书,购房者有权退房。这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合同中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购房者也有权退房。常见的违约情形包括:一是开发商逾期交房,且在购房者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二是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影响到购房者正常居住使用。比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房屋存在严重的渗漏、墙体裂缝等问题,无法通过修复解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然而,如果购房者自身原因想要退房,比如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或者资金周转问题等,而开发商没有违约行为,这种情况下退房就比较困难。购房者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因此遭受的损失。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通常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开发商的预期利益损失等。 总之,期房付款后是否可以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购房者在遇到问题时,应仔细查看购房合同的约定,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