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生医疗纠纷该找哪个部门?
我在青岛遇到了医疗纠纷,心里特别着急又不知所措。想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是能有效维护我权益的部门,也想了解这些部门处理纠纷的流程大概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在青岛遇到医疗纠纷,可以找以下几个部门来处理。 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纠纷处理中扮演重要角色。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10日内会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鉴定的,5日内将材料交医学会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患者和医院出现纠纷时,双方都能寻求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处理。并且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医疗机构有责任主动上报,严重影响的医疗事故需在12小时内报告。 其次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比如青岛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在青岛市市北区南京路215号 ,联系电话:0532 - 85665092 。这是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是公益性质的。它不同于医患双方协商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等传统方式,能更公正地调解纠纷,会邀请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参与调解工作。 另外,还可以找人民法院。如果其他途径无法有效解决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最终的解决办法。通过司法途径能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和赔偿等问题,但要注意保存好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 。 此外,医疗机构内部一般也设有专门处理投诉的部门,比如医务科等,患者可以先尝试在医疗机构内部反映问题,进行沟通协调。 总之,发生医疗纠纷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或途径来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